污泥處理有什么要求嗎
污泥處理現已成為急需解決的重大問題,污泥處理處置工作將是環境污染治理攻堅戰的下一個隘口,也將是環境保護工作的下一個重要抓手,也將是環境保護市場的下一個風口。在現有的污泥處理工藝中有以下幾點要求需滿足:
1、污泥處理遵從的條規則是:污泥減量化、安穩化和無害化處理,后續的處置利用要安全、有效。
2、在污泥消化池、污泥氣管道等危險的場所,應采納安全防范措施。
3、溫度是影污泥馴化的環境因素之一,各種微生物都在特定范圍的溫度內生長,污泥馴化的溫度范圍在10~40℃,上佳溫度在20~30℃。故建議系統的初次運行不要放在冬天進行。
4、pH值也是影響因素之一。在污泥馴化和以后的正常運行過程中應將系統的進水pH控制在6~9之間。
5、活性污泥處于不同的生長階段,各類微生物也呈現出不同的比例。細菌承擔著分解有機物的基本和基礎的代謝作用,而原生動物〈也包括后生動物〉則吞食游離細菌。運行正常的活性污泥中含有鐘蟲、輪蟲、纖毛蟲、菌膠團等。當菌膠團片大。鐘蟲活躍而多,出現輪蟲、線蟲時,污泥成熟且性質好。
6、溶解氧量(DO)要求
DO是污泥馴化過程中的主要控制指標,在污泥馴化過程中應將DO的范圍控制在0.5~2.0mg/L。(溶解氧濃度測量點為,轉碟曝氣器水下游4.5米處)。DO可以通過溶解氧測定儀檢測,也可以通過人工檢測,以了解DO在池中的變化規律。